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26日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监函〔2017〕407号)和江油市政府安委会专题会议要求,特制定《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
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安委会专题会议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一步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突出隐患整治效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2017年全年工作任务,同时为2018年全市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2018年全国、全省“两会”顺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好“两节”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整治内容
一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督查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二是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治进展情况;四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和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规范的执行情况;六是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各项安全条件和措施要求的落实情况;七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和零售“两关闭”、“三严禁”、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治理落实情况;八是冬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1.加强对落实《工作方案》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有具体有针对性的安排和部署。
2.加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隐患整改的“五落实”要求进行,是否形成隐患整治的闭环管理。
3.加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检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并确保自动化装置可靠有效运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修正)和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实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
4.加强对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情况,严厉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5.加强对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环节的安全检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逐一排查本地区停产、复产,准备和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化工装置,掌握化工装置的开、停车和试生产的时限、内容和安全管理状况,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和措施。
6.加强化工企业冬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检查。全面排查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方面的安全措施,重点检查化工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巡回检查、对重点部位落实监控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等情况,加大检查频次,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加强对化工企业储存、装卸、运输环节的安全检查,严禁冰冻天气运输危险化学品。
7.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工艺安全管理,逐级建立并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强化事故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二)烟花爆竹方面
1.生产企业:严厉打击“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三超: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一改:改变工库房用途)”行为;严格执行“三库四防(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仓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标准;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许可证过期继续生产及将产品销售给无证运输的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要求,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治理落实情况,严肃查处经营单位和零售网点销售超标、违禁和非法产品。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措施要求,发动和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为全面推进阶段。各乡镇、园区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明确治理责任,采取下达整改指令、专项督办、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从2018年3月11日至2018年3月底为查漏补缺和总结巩固阶段。各乡镇、园区要对照工作方案,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市安监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岁末年初既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期,又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和事故高发期,同时也是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敏感期。各乡镇、园区要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面临的特殊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做好岁末年初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具体实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检查,特别要突出近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规定,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乡镇要在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进行检查,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未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发现问题整改措施的企业,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安监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严格督导工作开展、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市安监局将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对未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的企业。要严格逗硬处罚,做到应罚必罚和闭环执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市安监局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每一起非法生产经营事故和案件都要认真追根溯源,彻查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经济链条。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并将本单位生产、储存的危险物品品种、数量、理化性能、应急处置方式及区域分布报所在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做到最后一道屏障发挥作用。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办事处)于2018年3月25日前将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江油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一股。(联系人:李森,联系电话:0816-3257215,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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