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乡机关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法〔2017〕81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责任,特成立石元乡文物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韦学清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刘宏武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任继友 乡经发办主任
刘文东 乡残联协理员
李沙沙 乡文化志愿者
李中乾 铁坪村主任
尚依斌 樟木山村主任
李久煜 仙鹤池村主任
何学海 楠木园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宏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沙沙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江油市石元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石元乡党政办公室2017年12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