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发〔2017〕150号
江油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以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我镇森林资源, 为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
森林火灾是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公共危机事件之一,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防火就是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社会和谐,就是抓稳定,各村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的极端严峻性和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上来,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各村民委员会和场镇各单位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地方行政领导责任制,各村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主抓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抓细、抓实、抓到位,要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组,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头、山头,与坟主签订责任书。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随时对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一是要继续深入普及森林防火条例。二是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三是突出抓好宣传设施建设,要在重点林区布设森林防火宣传牌和标语,做到林区、路口有警示标牌标语,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今一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四、严格火源管理
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一定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吸烟、烤火、上坟烧纸、烧灰积肥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加强对老人、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护,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机制
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根据我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办法;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做到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龙凤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3430266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