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府发〔2017〕222号签发人:薛 原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都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镇人民政府同意《武都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江油市武都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油市武都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
武都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142号)和《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江人社发〔2017〕11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为保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二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牵头,制定城乡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资料表册,联系与协调定点金融机构的制卡签约工作、系统的参保登记录入工作;负责与社服,计生衔接特殊群体的财政补助资金归集工作,协调乡镇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开展工作、收集汇总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数据清理组。由党政办牵头,脱贫办,社服中心、卫计办等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1.脱贫办审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社服中心负责对低保户、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1-2级重度残疾人员和城乡困难群众五类人员进行数据清理比对。(以上六类特殊人群以2o17年8月31日人员信息作为次
年享受参保资助条件依据,报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存档,并报上级部门审批);3.中、小学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以家庭为单位一并参保;中小学生非本镇户籍学生由学校指定人员统一进行收集、初审、记录、汇总和上报,统一到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征收机构办理参保登记;4.各村、社区负责宣传政策标准,通知本辖区的参保人员积极主动,按时到定点金融机构缴费办理,过时自行负责;5.定点金融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签约登记、资金代扣转账。
二、缴费时间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规定执行。参保时间截止2017年12月20日汇总上报,新增人员12月15日前登记完毕
三、严格目标考核
镇政府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纳入全镇目标考核,镇督查室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我镇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