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审计局
关于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
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江油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室: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17〕21号以及《江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对我单位2016年度决算和2017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我局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
二、检查情况
(一)及时性。我单位预决算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永久保留
(二)完整性。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已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已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已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等。
(三)细化程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的公开包括:“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四)真实性。未发现存在虚列支出问题。
201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