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
为切实搞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森林大火,将影响全乡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生态安全等工作,并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村民委员会、乡级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抓防火就是抓发展、抓防火就是抓社会和谐、抓防火就是抓政治稳定”的森林防火意识,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之一,要求各级、各单位紧急行动起来,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采取更加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全乡不发生森林火灾,把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保护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一是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森林防火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及相关单位行政领导一定要负起责任,做到早安排、早步署,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二是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落实任务,分片包干,并强化督促检查,尤其是要着重抓好国庆、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和高火险时段的督促检查工作;三是各村组、社区必须落实乡干部包村驻村、村组干部驻社,划片包干,落实责任,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把责任落实到村组干部头上,把工作部署到组一级,要分组召开村民大会,安排部署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靠前指挥,要让森林防火工作警钟长鸣,让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将群防群控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各村组要在林区或重点防火地段派驻专人进行防范,乡驻村领导、联系部门、驻村干部、村组干部要上门宣传、走访完所有农户,并落实走访登记,不留死角,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密造成森林火灾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广播电视站、林业站要千方百计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倡导文明扫墓活动,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引导,教育群众采取坟前献花、插青等文明方式祭祖扫墓,逐步改变上坟烧纸鸣炮的陋习,要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杜绝在林区野外用火,震慑违法犯罪人员,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各村组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各村组要在林区及重点防火地段设置醒目的宣传标语,张贴公告、挨家逐户上门宣传、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新风尚以及森林防火知识,提高群众文明程度和防火意识。
四、严格火源管理,排查火灾隐患
1、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火源控制是核心。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火灾防范上。一是健全用火审批防线,要按照《条例》要求,划定森林防火区和高火险区,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要建立健全野外祭祖、野外烧荒、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申报审批制度,当事人应首先要向所在组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时间、地点,愿意自觉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和安全用火规定,并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待市防火指挥部审批取得野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入林区祭坟,或烧荒、燃放烟花爆竹。对不按规定进行申报,公安机关要予以追查处理。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烧除的指导,确保安全用火;二是建立入山检查防线,防火期内,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教育,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并建立野外火情报案奖励制度,凡在第一时间报案的人员要予以登记,对所报火情村组,要迅速予以核实,并给予适当奖励,各村组要组织力量,在入山口和重点部位设立检查站,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收缴火种、香烛、野炊用具,对拒绝登记或阻挠公务执法的,将依法予处理;三是完善林内巡护防线,要组织乡村组各级干部深入林区巡护,对居民区、加油站、仓储点等重要部位,要严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建立联防联保防线。要将每个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村民联防,对智障人员、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要明确专人监护,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
2、加强督查指导。乡政府在森林防火关键期,将对各村组森林防火措施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表扬防控工作到位、措施有力的村组和单位,批评麻木不仁、措施不力的村组和单位。同时,乡护林防火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组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防控能力;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提高科学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一旦发生火险,确保在较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五、加强巡山护林,确保信息畅通
在森林火险高发期间,各村组和有关单位要采取非常措施,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设立入山检查哨卡,增派巡山力量,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增派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监控,一旦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消灭、处理。同时,各村组要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实行森林火险零报告制度,每天在次日9点前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防火情况。森林防火高发期间,乡辖区各级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江油市重兴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