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索 引 号:008442567/2017-00090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17-11-20 |
文 号: |
关 键 词:调查,汇报,请示,条例,规定 |
|
江油市统计局“五同步”做好“四经普”国家专项试点工作 |
|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2018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今年9月底,江油市被列为国家统计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专项试点县。
为认真做好“四经普”国家专项试点工作,江油市统计局采取“五同步”方式,推进了专项试点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同步。成立了江油市“四经普”国家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设置方案组、专业组、宣传组、现场组等4个工作组,落实督导员20人,选聘“两员”71人;二是工作信息台账收集同步。建立分片联系指导工作制度,实行分片包干,建立试点工作台帐和问题台帐,及时请示汇报、反馈问题453条;三是业务培训和问题处理同步。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强化方案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及时分析试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四是户外广告与新媒体宣传同步。充分利用led显示屏、电视台、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普查员入户面访等方式,开展普查宣传,发布工作进度,疑难问题解答,成功经验推广,发布各类信息261条/次。五是重点工作推进与经普方案同步。扎实开展单位底册编制、普查区划分、地图绘制、普查单位及个体户清查、企业组织结构问卷调查、新旧行业代码转换、贸经和服务业企业专项试点调查。目前,正在形成江油普查试点工作成果报国家普查集中办分析研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