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中共江油市企业工作委员会属一级事业编制单位(参公),主要负责承担全市非公企业党的组织管理工作职能、全市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换届工作、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市委的有决议、决定开展党的活动,指导非公企业工会、职代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对直接管理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合并、撤销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市委审批;指导全市企业党建工作,研究加强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措施、办法,制订有关工作计划,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
企业工委内设2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和组织股。
(二)人员情况
1.财政直发人员:编制数共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4人,全额事业人员1人,其中1人已退休,现在职人员共4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企业工委财政拨款收入62.68万元。
2017年企业工委财政拨款支出62.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企业工委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非公企业党的组织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企业工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30.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企业工委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江油市企业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2万元,主要用于:工委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教育支出0.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和退休干部医疗保险支出及大额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企业工委财政拨款62.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74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
(一)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企业工委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行政类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事业类基本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项):指本单位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