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无偿献血是政府组织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绵阳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13〕7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缓解医疗用血紧张状况,有效保证临床用血需求,全面完成文明城市建设和2017年无偿献血任务,现就做好2017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无偿献血的领导、规划工作,为无偿献血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要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长效考核机制,纳入考核范畴;要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长期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和支持无偿献血,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绵阳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及无偿献血优惠政策,普及无偿献血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无偿献血理念,消除民众对无偿献血的误解和偏见;不断强化公民的无偿献血意识。
三、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奉献精神和互助意识,增强广大公民的责任感和公德意识,各村、社区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无偿献血工作。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干部群众无偿献血。同时,要把着力点放在村、组农民和社区居民自愿无偿献血上,形成适龄公民踊跃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明确任务,严格考核
镇政府对无偿献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献血动员组织工作和计划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按各村、社区无偿献血实际完成数和计划完成率为主要依据,对完成计划较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低于下达献血计划75%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规范管理,合理安排、温馨服务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集中献血时间(2017年9月-12月),并报镇党政办,以协助市献血办做好时间、地点、采血车辆等工作安排;集中献血时,各村、社区统一带队到指定献血地点献血,并准确统计实际献血人员情况,及时报送镇党政办。并温馨提醒献血人员需符合献血相关体征标准及规定要求(具体标准见附件)。
联系人:张红玲
联系电话:0816-3421002
附件:1.九岭镇2017年无偿献血任务分解表
2.无偿献血相关体征标准
江油市九岭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江油市九岭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印
附件1
九岭镇2017年无偿献血任务分解表 |
单位 | 献血任务数(人) | 备注 |
柏河村 | 25 | |
景云村 | 30 | |
大宝村 | 25 | |
红岩村 | 20 | |
扎营村 | 20 | |
苏溪村 | 20 | |
双石村 | 36 | |
藕塘村 | 20 | |
中河村 | 35 | |
双江社区 | 20 | |
合 计 | 251 | |
附件2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2.采集血液前应征得献血者的知情同意,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健康征询、一般检查和血液检测。献血前的一般检查和血液检测应以血站结果为准,对经健康检查不适宜献血的献血者,应给予适当解释,并注意保护其个人信息。献血前健康检查结果只用于判断献血者是否适宜献血,不适用于对献血者健康状态或疾病的诊断。
3.具有高危行为的献血者不应献血,如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或具有经血传播疾病(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风险的。同时,患有呼吸系统等22类疾病的患者不应献血、有洗牙后未满3天等16种行为的人群应暂缓献血。
4.男献血者体重应大于等于50公斤、女献血者应大于等于45公斤。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毫升、300毫升或200毫升,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1个—2个治疗单位,或者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毫升血浆,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升。
5.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献血前应把手臂特别是肘部采血部位清洗干净。献血的当天早晨,应吃些清谈饮食,如稀饭、馒头、面包、鸡蛋等。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肪或高蛋白食品如肥肉、油条、花生、豆制品等,不要吃药、饮酒。献血完毕,针眼处要压迫数分钟,以免血液外溢。针眼处一旦发生青紫,两天后热敷几次,便可消失。献血1—2天内,针眼处不要沾水,不要做剧烈运动。适当补充营养,切勿暴饮暴食,以免影响肠胃功能。
6.在献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医保证等有效证件,填写清楚单位名称以及所在镇(街道)和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