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内设6个股室,江油市石元乡人民政府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政府履行的主要职能工作。内设6个股室,包括:1、党政办;2、经济发展办;3、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4、农业服务中心;5、社会事务服务中心;6、财政所。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2、完成了青杠林村、旱坪山村、铁坪村、樟木山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3、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性,加强了财务管理建设。
二、部门概况
江油市石元乡人民政府共有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名,实有9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4名,实有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石元乡本年收入合计1236.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52万元,占99.84%;其他收入1.99万元,占0.16%。
本年收入情况
2016年石元乡本年支出合计123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3万元,占28%;项目支出890.21万元,占72%;
本年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石元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34.5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0.76万元,增长4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元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21.92万元,增长47.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石元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86万元,占18.36%;教育支出1.11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5万元,占6.52%;医疗卫生支出4.64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占0.81%;城乡社区支出14.72,占1.33%;农林水支出650.34,占58.8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0,占13.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7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6年决算数为9.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6年决算数为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生产支持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3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石元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石元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事项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公经费的使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57万元,下降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事项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8万元,下降4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9万元,下降76.5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没有发生,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6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4万元,占32.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无购置。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8批次,1165人,共计支出1.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工作接待、同级政府考察、脱贫攻坚项目考察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石元乡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石元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4万元,比2015年增加0.24万元,增长0.4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石元乡政府无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石元乡公有车辆1辆,其中:无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7个,涉及财政资金760.2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针对我乡财政情况,一是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二是大力压缩会议费、电话费、电费、差旅费、小车燃料费及杂项开支;三是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及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财政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大额支出由党委会议集体决定;五是制定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规定》等,实行定项限额,超额自负的原则,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为0 。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及机构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及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及机构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及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及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照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四是前入伍、年龄在60岁以上、韦乡收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生活补助(项):指中央预算安排的解决守在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是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项):指农村五保人员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对按照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林业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指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指用于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