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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21/2017-00033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九岭镇
发布日期: 2017-09-28 文  号: 关 键 词:决算
 
江油市九岭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江油市九岭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江油市九岭镇人民政府是属于江油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乡镇一级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辖区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九岭镇按照“科学发展、注重民生、构建和谐”的总体要求,突出“生态九岭、活力九岭、美丽九岭”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理念,全力提升农业、突破工业、推动创业,着力彰显生态、改善民生、优化环境,逐步实现了由蔬菜大镇向蔬菜强镇、区位优势向发展优势、单一产业向多产并进的三大转变。强化主导优势产业,推动转型升级,农旅融合顺利推进,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种养结合深入推进,循环经济有序发展,招商引资有力推进,工业经济提速增效,民生工程高效实施,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部门概况

  江油市九岭镇人民政府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九岭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单位内设三办、三中心、一所,分别为党政办、经发办、计生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财政所,九个村,一个社区。江油市九岭镇共有编制34名,实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行政编制21名,实有19人;行政工勤编制2名,实有2人;事业编制11名,实有11人,其中事业工勤7名。没有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九岭镇本年收入合计170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8.86万元,占99.9%;其他收入2.11万元,占0.1%。

  2016年九岭镇本年支出合计157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46万元,占39.12%;项目支出957.67万元,占60.8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九岭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98.8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3.83万元,增长4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九岭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1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05万元,增长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九岭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54万元,占27.84%;教育支出2.51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24万元,占15.39%;医疗卫生支出10.45万元,占0.93%;住房保障支出20.06万元,占1.79%;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89%;城乡社区支出35.72万元,占3.19%;农林水支出537.53万元,占48.6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16万元,占1.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 2016年决算数为311.54万元,完成预算1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工资改革调标、增加了乡镇补贴、交通补贴等。

  ①人大事务支出5万元。

  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0.54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230.43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万元;

  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9.11万元。

  ③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

  ④党委别管他(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万元。

  2.教育支出:

  培训支出2.5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6年决算数为172.25万元,完成预算2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民政指标、民政补助经费提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7.94万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9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5万元。

  ②抚恤98.96万元。其中:

  死亡抚恤支出11.92万元;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50.09万元;

  义务兵优待支出18.36万元;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18.59万元。

  ③儿童福利支出1.96万元。

  ④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7.67万元。

  ⑤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7.67万元。

  ⑥特困人员农村五保供养支出14.57万元。

  ⑦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3.36万元。

  ⑧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45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5.72万元,完成预算1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人员补助调标、增加公共设施支出等。

  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72万元。

  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万元。

  ③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3万元。

  ④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

  7.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37.53万元,完成预算2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干部补助调标、农业生产支出补贴由往来调入预决算等。

  ①农业支出280.13万元。其中:

  事业运行116.05万元;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58.76万元;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3.4万元;

  其他农业支出: 1.92万元。

  ②林业:

  其他林业支出0.96万元。

  ③农村综合改革256.44万元。其中: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47万元;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77.94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31.5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9.16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20.0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九岭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3.3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01.6万元,主要包括:

  ①工资福利支出325.22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82.64万元;津贴补贴58.78万元;奖金4.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95万元;绩效工资27.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99万元。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38万元。其中:

  生活补助156.01万元;住房公积金20.38万元。

  2.公用经费111.74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39.28万元;印刷费3.98万元;手续费0.32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4.74万元;邮电费5.75万元;物业管理费9.99万元;差旅费3.06万元;会议费2.11万元;培训费2.57万元;公务接待费3.58万元;工会经费2.99万元;福利费3.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岭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预算88.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9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78.1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用节约等。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23万元,下降38.8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6万元,增长/下降5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市上7月收回公务用车2辆,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增长/下降4.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9万元,占5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5万元,占45.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我镇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9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皮卡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紧急出车、巡逻,检查、计生办普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没有购置车辆。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336人,共计支出3.7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招商引资、技术培训、计划生育工作、基层建设、信息交流、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岭镇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1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九岭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74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31.09万元,增长/下降27.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九岭镇没有政府采购支出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九岭镇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通过一年的工作,壮大了优势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整合了项目资金,改善了基础设施,抓特色种植基地建设,逐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为九岭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按质按量完成2016年度镇财政决算编制工作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作。

  2、搞好财政资金管理控制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完善了《九岭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并迎接了省财政厅对资金安全管理的检查。

  3、搞好财政收支管理:确保镇、村和社区的正常运转,为可持续的经济和社事业发展提供了经常性财力保障。做到按月核算,账务清楚。

  4、2016年一事一议资金45万元,6个村18个项目.运行维护项目18个,补助资金45万元。

  5、搞好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登记,搞好资产增减账务处理。本年度的政府债务系统的申报和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了财政所专用档案室,做到会计档案按规定入档归卷。

  6、加强本本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对本单位开设的账户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市财政审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金财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登记工作,同时加强账户的印签、余额进行财政监督管理。

  7、加强对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财政资金督,搞好村社区资金乡镇管理工作,对下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查账目,到现场,去农户等方式进行督。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不无关、纪念馆(室)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原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4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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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九岭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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