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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442727/2017-00006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总工会
发布日期: 2017-09-28 文  号: 关 键 词:说明
 
江油市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江油市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律和章程,根据市委和上级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指导全市开展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执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决议和省、绵阳市及本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定的工会工作目标要求,依法指导各级工会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通过劳动竞赛、技术创新等形式把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和引导到江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上来。

3、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4、指导工会自身建设与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工会法》、《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工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保障职工民主权利。

5、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协商推荐全市各工会委员会、产业工会和市直基层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培训计划,负责全市工会工作委员会、产业工会和市直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强化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7、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省级、绵阳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我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及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协调全市职工的劳动福利事业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江油市总工会是在市委领导下、上级工会指导下的群众团体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依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工会组织,领导工会工作。2016年工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县市区工会改革工作;全面铺开了工会会员普惠制工作;完成了全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

二、部门概况

总工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工会本年收入合计148.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50万元,占100%。如下图:

2016年总工会本年支出合计14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8万元,占40.39%;项目支出88.52万元,占59.61%。如下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总工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8.50万元。与2015年148.7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28万元,下降0.19%。如下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总工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148.7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0.28万元,下降0.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总工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95万元,占82.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6万元,占14.25%;医疗卫生支出5.39万元,占3.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6年决算数为9.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6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8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24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92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总工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98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总工会在职人员工资由本单位自行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财政未拨付。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总工会三公经费财政未拨付,由本单位自行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总工会三公经费财政未拨付,由本单位自行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总工会公务接待费财政未拨付,由本单位自行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主要用于执行工会参与、教育、建设、维护基本职能、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总工会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2016年度,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财政未拨付,由本单位自行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总工会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02]30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106号)、《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所以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88.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市政府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市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附件:
决算说明
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