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是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选任、培训,人才培养,党员教育管理,老干部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市委组织部紧紧围绕省委、绵阳市委、市委的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组织部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认真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基层党建、干部人才等工作,为建设“诗意中国、李白故里、美丽江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理想信念入脑入心。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开展“深读经典、坚定信念”主题读书活动,召开读书班、专题学习讨论会等360余场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让广大党员干部重燃理想信念之火。二是强化专题研讨。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组织召开集中学习研讨会。围绕“三严三实”主题,聚焦“忠诚、干净、担当”,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三是强化载体创新。创新开展“适应新常态、重在敢担当”主题活动,创设“五大载体”,着力打造雷厉风行的决策、执行、监督、考评、奖惩一体化“落实链条”。
2.鲜明用人导向,建成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一是大力鲜明用人导向,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重”导向,更加注重在党建主阵地、维稳第一线、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主战场、服务群众最前沿发现、培养、选拔干部。二是以新修订《条例》为基本遵循,着力提升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制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差异化政绩考核办法》,实施分类考核、同类比较,更加注重实绩,先后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的干部;规范并固化操作程序和流程,充分发挥程序的把关择优功能;坚持把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积极推行“三看三评”工作法选好选准干部;大力推行“先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考察方式,使选人用人机制更加科学管用。三是强化干部教育培养,为选人用人提供源头活水。继续实施“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实施“年轻干部成长计划”;注重选调生培养,坚持“成熟一个提拔一个”的原则;实施 “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组织干部赴浙江大学、西南财大、西南科技大学等高校进行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四是从严从实监督管理,着力建设过硬的执政骨干队伍。扎实开展“7+1”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全面完成超配科级领导消化整改。
3.树立大抓基层理念,建强基层红色战斗堡垒。一是深入实施“单元化联户共建共享工程”,着力重塑基层形象、重建文明高地、重构社会良序。二是以扩大覆盖为抓手加强党组织建设。着力优化党组织设置,将党组织建立在产业链上。三是着力加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配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对乡镇、村(社区)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的跟踪考察考核,及时调整不胜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四是着力抓好基层基础保障。加强投入党建工作经费,将农村及社区办公经费提高到5万元,城市社区提高到8万元。同时,加强经费管理使用,将办公经费分为“基础标准”和“绩效考核”两部分,进一步激发了积极性创新性。
4.完善制度机制,优化环境助推创新创业。一是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党管人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人才服务作用发挥激励机制,实行优秀人才“一对一”联络、“双带”发展目标任务考核等多项制度,对科技拔尖人才、骨干人才和新农村建设优秀人才每人每月发放100—300元的政府津贴。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依托各类资源,大力拓宽引智渠道,创造人才流入“洼地”,设立了引进人才专项资金200万元、人才开发专项资金500万元。实施“李白故里531揽才计划”,围绕市委确定的“三大产业”、“六大转型升级”、两个“一号工程”;实施“优秀企业家成长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和“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
二、部门概况
组织部下属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21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01万元,占99.68%;其他收入3.85万元,占0.32%。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12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98万元,占45.67%;项目支出609.00万元,占54.3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11.0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20.02万元,增长11.00%。财政拨款支出1117.1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2.02万元,增长4.8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02万元,增长4.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7.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55万元,占90.73%;教育支出33.26万元,占2.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1万元,占2.72%;医疗卫生支出13.94万元,占1.25%;住房保障支出26.37万元,占2.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组织事务(32款):2016年决算数为1013.54万元,完成预算9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数与实际支出减少,党员远程教育维护费结转下年支付。其中:
①.行政运行(01项):2016年决算数为327.82万元,完成预算90.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数与实际支出减少;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6年决算数为563.34万元,完成预算90.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党员远程教育维护费结转下年支付;
③.事业运行(50项):2016年决算数为11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④.其他组织事务(99项):2016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205类)进修及培训(08款)培训支出(03项):2016年决算数为33.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6年决算数为3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医疗保障(05款):2016年决算数为13.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①.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②.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16年决算数为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6年决算数住房为12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84万元,完成预算118.59%,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预算126.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年初预算将老干部用车纳入公车改革,而实际老干部用车未纳入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90.3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老干部用车纳入公车改革,而实际老干部用车未纳入公车改革。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53万元,下降21.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9万元,下降2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37%。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和降低了接待标准和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5万元,占8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9万元,占17.1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5万元,其中:
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5万元。主要用于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选任、培训,人才培养,党员教育管理,老干部参观、看望慰问老干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8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301人,共计支出2.8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组织部门及其他县市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参观、学习、考察,交叉检查验收等3次,用接待费0.69万元;接待其他县市老干部参观考察1次,用接待费0.17万元;抽调干部进行全市换届选举、开展“两学一做”等工作,抽调人员食堂就餐费2.0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91万元,比2015年增加15.83万元,增长25.5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组织部公有车辆8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211.0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拨款收入,同级非财政部门拨款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组织事务(32款),指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行政运行(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50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8.教育支出(205类),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进修及培训(08款),指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培训支出(03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医疗(11款),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02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