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1.“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有效减少了重复登记行为,给企业带来很大便利。在此基础上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相继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了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但目前仍然存在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多证合一”改革从全面梳理整合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入手,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从根本上推动涉企证照事项的削减,以进一步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的各类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减少制约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进一步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提高劳动生产率。所以说,“多证合一”改革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于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2.“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的整合标准和范围很明确。对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来说,证照的整合标准和范围是什么?
答:“多证合一”改革是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三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将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各类证照,具体来说就是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我省坚持“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按照三个标准确定证照整合事项。一是符合国务院改革要求的涉企证照事项;二是外省市已经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事项;三是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和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证照事项除外的。
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适用范围?
答:“多证合一”改革实施范围较“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改革要更广。既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外商投资企业。
4.现在全国各地改革事项不同、数量不同。有的是“十五证合一”,有的“二十二证合一”,有的“三十四证合一”。这样的改革会不会有点乱,什么时候能有统一标准?等以后国家统一标准的时候,之前的领证企业如何过渡?
答:“多证合一”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很大的不同点在于没有具体明确整合哪些证照,主要原因是目前普适性的、所有企业都必须办理的证照基本都已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同时,各地产业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涉企证照数量不一,需要整合的证照事项也存在很大差别,所以具体整合多少证照,国家层面无法做统一要求,由各地依据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区域内产业发展的情况来决定。不管是“十五证合一”还是“三十四证合一”,改革的目的都是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成本和费用。改革实施后,工商总局会组织进行科学评估,针对整合后的情况,全面论证统一标准问题。
不管是“三证合一”改革、“五证合一”改革,还是“多证合一”改革,其核心都是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相关部门通过与工商部门共享相关登记信息获取企业情况、满足管理需要。减少企业往返政府部门次数的同时,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得到强化。对于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多证合一”改革后不需要再换发营业执照,也不需要再办理被整合证照事项。
5.“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答: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多证合一”改革在“五证合一”、“三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材料齐全后,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公示。对于被整合证照相关部门来说,要升级改造各自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与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的衔接,通过共享数据实现管理需要。对于企业来说,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改革实施前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也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共享协作平台推送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在其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时,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效力如何?
答:“多证合一”改革后,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全国通用的唯一“身份证”,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企业原需要被整合证照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7.“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答:(1)为企业节省时间。对于被整合的证照,企业无需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2)为企业节约成本。原来登记要到多个部门提交多套材料,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3)企业办事更方便。由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再不需带一摞证照办事,因而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
8.“多证合一”改革后,如何保证各部门做好工作衔接?
答: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再到 “多证合一”,整合的是证照数量,精简的是办事环节、流程、手续和费用,但是证照整合的背后,政府各个部门要履行的监管职责并没有减少。如何在精简和整合的同时,保证各部门做好工作衔接,既减少办事环节、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又做到服务周到,管理到位,要做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工作,全省“多证合一”改革使用的是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这个平台经过两年多的运行,无论省直部门横向还是省市县纵向,都能做到信息适时无障碍传输,保证传输的信息及时准确。二是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工作,工商登记部门将企业登记信息通过共享协作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后,相关部门根据登记信息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并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共享协作平台推送给工商登记部门,登记部门将登记及处罚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实现业务协同。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后,各部门要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单一部门执法向跨部门联合执法转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努力提升监管效能。
9.我省的“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中有两个暂停实施的事项,企业有需要时如何办理暂停实施的证照?
答:“多证合一”改革的核心任务一是以减证推动简政,二是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我省根据“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就能满足证照初设目的”的原则,提出两个暂停实施的证照事项。如企业在“多证合一”改革前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这两个证照才能开展经营活动的话,那么“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无需办理这两个证照即可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
10.我省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答: “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办理沿用“三证整合”“五证合一”工作机制,继续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经工商部门形式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从实施日起,新申请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之前已按照“三证整合”“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需要重新换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根据“多证合一”部门需要,将相关登记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