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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52325756/2017-00051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安监局
发布日期: 2017-10-16 文  号:江安监函[2017]22号 关 键 词:通知
 
江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各加油站: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函[2017]30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对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制度,强化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安全。

请各乡镇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加油站并督促落实。

江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川安监函〔2017〕300 号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购销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工作,针对近期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加油站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隐患,特别是执行散装汽油购销制度不到位、对自助加油缺乏有效监管等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迅速开展对加油站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行动,会同公安、经济和信息化、消防等部门加大对加油站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本地加油站底数及安防状况;对加油站开展综合性安全风险评估,理出清单、明确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压实加油站点和销售企业的安全防范主体责任。

二、切实抓好散装汽油购销制度落实和自助加油的监督

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同级公安部门,切实抓好散装汽油购销制度落实和自助加油的监督。一是要严格落实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督促加油站严格执行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查验和登记购买人或经办人的单位、姓名、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数量及用途,确保人证一致,登记信息准确,并监督加油的全过程。二是加油站要指定专门加油机开展散装汽油销售服务,加油员要对加油(包括自助加油)进行全过程的服务和监督,严禁向塑料容器内加注汽油。三是加油站要建立安全员制度,加强对站区和加油环节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加油站,夜班营业应配备专职人员巡逻值守。

三、完善加油站视频图像系统建设

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同级有关部门,部署和推动加油站经营管理单位加强加油区、油料存储区等重点部位的视频图像系统建设,并建立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为购销散装汽油设置专门的加油机位要选择在站区内监控设备覆盖最全面、图像效果最清晰的位置,监控视频要能够辨别车辆特征、号牌和人员面部特征。根据需要,将加油站相关视频图像资源接入当地“雪亮工程”共享应用平台,为防范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支持。

四、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加油站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检查散装汽油购销制度的落实情况。要严格对加油站的监管,加大对有违法违规行为加油站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黑加油点”、“黑枪”和“黑作坊”;要强化加油站隐患整改工作,限期整改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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