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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40/2017-00008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枫顺乡
发布日期: 2017-09-28 文  号: 关 键 词:决算
 
江油市枫顺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正常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继续开展清洁农村大行动和农村饮用水建设、沼气池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发展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基础先行”,农村基础设施呈现新面貌。完成全乡村组硬化道路累计3.8公里,增设错车道7处,边沟3公里,新建危险路段安全护栏1.4公里,完成水观音道路护坡工程治理及东雁路夏村段窄卡子损毁路段棚洞工程,解决了全乡及青川县马公、石坝乡等近万名群众汛期出行难的问题,确保了s209线枫顺段车辆行人安全。启动全乡5户易地搬迁点建设。完成小坝村茜坪桥改建工程,新建黄洋坪防汛河堤。完成了小坝村、枫橡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2.坚持“生态立乡”,资源环境保护得到新加强。严守生态红线,切实抓好自然资源保护。持续推进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完成丰产措施项目1556.8亩,完成21282.2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管护任务,完成6346.7亩退耕还林管护任务,完成义务植树12000余株。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努力打造宜居枫顺。扎实抓好了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深入治理“五乱”,完成市场公厕建设,全乡新增垃圾池13口,聘请1名专职市场秩序管理员,增设公益性保洁工作人员8名,负责日常村道的环境维护。 3.坚持“产业强乡”,山区特色产业得到新发展。控制性发展传统香菇100万袋,椴木耳10万段,养殖能繁母猪340头、生猪2370余头、羊2960头,牛672头,各类家禽49870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12名,家庭农场3家,新增养殖大户8户。完善天麻、乌药、葛根等1000亩中药材基地发展,集中种植黄花100亩。坚持“支部+合作社、公司、农户”的“1+3”产业模式,成立江油市金松肉羊养殖合作社、食用雷竹笋示范产业园、“大红袍”跑山鸡合作分社、光伏发电合作社等集体经济实体。与汇星集团联手农超对接,提升“枫顺农产”品牌化发展战略,支持“枫顺特产”等电商点做大做强,探索出“互联网+合作社”营销模式,着力解决了山区农产品销路问题。 4.坚持“林旅融合”,观光康养实现新突破。积极将全乡五个村整体申报创建全市唯一省级森林公园——轿子顶森林公园。以全市北部山区旅游规划为指引,按照“一村一景”特色打造,初步形成了“春赏花、夏消暑、秋观叶、冬玩雪”的生态旅游主线;继续实施小院村“彩林计划”,栽种各类彩林树木共计1.1万株,启动100亩红叶树种繁育基地建设;启动轿子顶至爬堡近16公里的步游道建设,新建小坝文化广场一处;成功举办了首届江油最高峰(轿子顶)登山节和枫顺红叶节,实现各类旅游收入近60万元。小院村被市商旅局正式申报为2017年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 5.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严格执行“底线民生”政策,将政策作为维持特困群众生活的重要防线。切实推进教科文卫事业均衡发展,夯实文化发展基础。切实强化国策管理,抓好了计生、林业、国土等工作。推动兵役、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红十字会、移民、粮食、保密、双拥、民族宗教、防震减灾等工作顺利开展。 6.坚持“精准发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紧密围绕精准扶贫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基础先行、产业支撑、民生为本、党建保证”为指导思想,按照“1、2、3、4、5、6”目标工作法(即一个摘帽目标、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五个一批、六个精准),重点完成2016省定摘帽村小坝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居环境改造、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5大类32项脱贫摘帽项目建设,2016年全乡共计实现43户,76人的脱贫目标,高分通过江油市贫困户退出的考核验收,并在绵阳市关于贫困村退出考核验收中获得高度评价,受到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大会的隆重表彰。 7.坚持“创管结合”,和谐枫顺建设取得新成绩。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继续巩固平安枫顺建设成果,全年实现零进京零到省的信访目标。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重点抓好防汛、交通、施工建设、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农房安全等方面工作。多措并举构建大平安治理体系,完成全乡主道路卡口“天网”系统工程建设,与青川马公乡签订边际联防联控协议,确保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部门概况 政府内部机构设置有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4个机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枫顺乡政府本年收入合计68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21万元,占99.82%;其他收入1.24万元,占0.18%。 2016年枫顺乡政府本年支出合计69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41万元,占44.24%;项目支出387.49万元,占55.7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枫顺乡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98.2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43万元,增长12.4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枫顺乡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59万元,增长2.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枫顺乡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36万元,占37.74%;教育支出1.21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0万元,占6.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7万元,占0.82%;城乡社区支出35.72万元,占5.78%;农林水支出290.15万元,占46.92%;住房保障支出10.26万元,占1.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83万元,完成预算9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工作繁忙未及时支出,剩余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6年决算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11万元,完成预算94.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工作繁忙未及时支出,剩余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96.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工作繁忙未及时支出,剩余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8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工作繁忙未及时支出,剩余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0万元,完成预算74.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项目预留部分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待验收后支付。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8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3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枫顺乡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枫顺乡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预算98.74%,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实际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9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98.0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19万元,下降46.79%,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实际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1万元,下降49.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公车保有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运维费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8万元,下降44.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减少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占42.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5万元,占57.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实际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主要用于参加市上会议、下村督察检查、防汛减灾、应急抢险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938人,共计支出4.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各级单位、部门、乡镇的领导、干部来我乡督查、考察、调研、交流等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枫顺乡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枫顺乡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3万元,比2015年增加2.2万元,增长4.9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枫顺乡政府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枫顺乡政府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0个,涉及财政资金312.2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人大代表工作站、换届选举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平安创建、扶贫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纪检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党建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用于困难残疾人方面的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精简定救人员的支出。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用于护林员的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贫困村扶贫方面的支出。 37.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4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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