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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442719/2017-00021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9-28 文  号: 关 键 词:民政
 
江油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江油市民政局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命令、条例;根据市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队伍法制建设。

  2.负责全市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认定审批、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办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或病故的审核报批和褒扬抚恤工作;负责复原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审核报批和优待抚恤标准的监督落实。

  4.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管理指导军供保障工作。

  5.负责全市救灾救济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核查、统计、发布、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负责60年代精减职工定期补助的审核审批。

  6.建立和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绵阳市交办的绵阳市属破产企业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报批;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的实施。

  7.负责行政区划、地名工作,承办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限变更的审核上报,承办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全市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8.指导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贯彻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指导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全市社区建设实施意见,推动社区服务。

  9.参与孤儿、五保户、军残人员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指导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主管和实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和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全市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公墓建设。

  11.负责《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主管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依照《收养法》承办全市弃婴及其他收养对象的收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乡镇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3.负责民政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老龄、社区建设工作。

  1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民政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6.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社会救助,社会兜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326元,完成目标任务265元的123%。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171元,完成目标任务150元的114%。精准识别了农村低保对象11480户、18633人,小于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100%。城乡医疗累计救助33639人次,发放救助金1057.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2627人次,发放资金375.7万元。共计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户2121户次、发放资金249.47万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64人次,救助率100%。核查确定孤儿23人(其中:社会散居19人,集中供养4人),发放孤儿保障金20.1万元。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共落实资金2002万元。精准排查了4044名留守儿童、3168名留守妇女、7044名留守老人。

  (二)强化防灾减灾,灾害应急响应能力更加有力

  修订完善了《江油市民政局救灾应急预案》,抽调系统20名工作人员建立了救灾应急工作队,开展了应急演练2次。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发放宣传画册1000余册。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落实20万元资金。

  (三)强化优抚安置,红色传统文化得到不断弘扬

  严格落实了优待抚恤政策,发放定补定抚2444.82万元,伤残金931.1万元,提标补差149.7万元。全市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915人次,“一站式”医疗救助资金共计66.4万元。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培训工作。2016年我市共接收2015年度退役士兵338人,发放补助费和生活费910万元,完成符合政府安工的18人安置工作。共计培训297人次,切实做到培训知晓率和有意愿参训的培训率双100%。深入开展“关爱奉献者”活动。为第二批67名特困退役士兵发放救助金33万元。大力弘扬老区双拥传统,积极组织开展了双拥慰问活动,累计走访慰问了优抚对象475户次,优抚事业单位2个,发放慰问资金50.7万元。

  (四)强化标准建设,社区工作攻坚破难亮点纷呈

  全市社区综合服务站覆盖率达90%以上,共建成标准化社区20个。大力开展“三治协同、共创和谐”基层治理工作。

  (五)创新社会管理,社会服务治理更加完善规范

  成立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第九届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届满审计。全面完成了中坝镇撤镇建街道办事处和义新乡、东兴乡撤乡建镇和中坝镇4个村改居工作。联合梓潼县完成“江梓线”行政区域界线年检工作,“江剑线”成功创建为省级“平安边界”

  (六)强化依法行政,民政为民服务能力更加凸显

  积极开展了慈善救助活动,15名事实孤儿受到“成美基金会”资助,发放资助金1万元;为全市部分小学捐赠400多套,1700多本,价值3万元的科普图书;资助患病的国家级抗震英雄张春玲8000元;为44名大学生和高中生发放“金秋助学”金14.8万元。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引导群众树立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火化区火化率保持在99.9%以上。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中心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共办理结婚登记6576对,离婚登记3204对,补领结婚证7307对,补离婚证204对,开具婚姻状况证明3份。登记合格率100%。

  二、部门概况

  江油市民政局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福利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务股、政务服务股、监察室),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单位10个(江油市光荣院、江油市社会福利院、江油市军干所、江油市救助管理站、江油市精神病医院、江油市老年大学、江油市皮肤病防治院、江油市殡葬管理所、江油市殡仪馆、江油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江油市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1679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85.74万元,占93.99%;事业收入1,003.13万元,占5.97%;其他收入5.43万元,占0.04%。

  2016年江油市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1640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1.05万元,占18.11%;项目支出13,435.05万元,占81.8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江油市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785.7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收入1588.96万元,增长11.19%;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5397.54万元,增加1617.54万元,增长11.7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油市民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3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72.49万元,增长15.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江油市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36.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75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32.60万元,占89.65%;医疗卫生支出1383.60万元,占9.52%;农林水支出2.33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05.53万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75万元,完成预算9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灾物资储备仓库0.0042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65.86万元,完成预算96.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17.43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9.04万元,完成预算33.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20.05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16年决算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747.30万元,完成预算99.60%。还有2.99万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88万,完成预算7.29%,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助资金36.59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91.82万,完成预算68.52%,有42.17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4.27万,完成预算80.24%,有59.34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386.96万,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8.97万,完成预算90.79%,0.91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7.25万,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39.43万,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931.06万,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3万,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0万,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单位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1.20万,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6年决算数为919.45万,完成预算99.06%,有8.76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16年决算数为436.24万,完成预算87.09%,有64.65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55.85万,完成预算79.16%。有14.70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70万,完成预算38.24%。有7.59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13.14万,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256.02万,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16年决算数为314.99万,完成预算99%。有3.19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6年决算数为1379.19万,完成预算98.97%。有6.57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78.88万元,完成预算84.63%。有123.26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8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6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6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6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3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2.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0.57万元,完成预算94.09%。有2.54万元结转至2017年继续使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6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疾病应急救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江油市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2.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2.70万元、津贴补贴138.55万元、奖金0.37万元、绩效工资306.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177.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8万元、离休费8.97万元、抚恤金46.96万元、生活补助134.22万元、医疗费0.45万元、奖励金126.91万元、住房公积金124.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6万元。

  公用经费24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90万元、印刷费1.95万元、手续费0.46万元、水费3.32万元、电费17.89万元、邮电费5.41万元、物业管理费8.43万元、差旅费34.94万元、维修(护)费38.98万元、会议费2.64万元、培训费12.75万元、公务接待费9.27万元、劳务费2.46万元、工会经费19.53万元、福利费14.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8万元、其他交通费19.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油市民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55万元,完成预算66.47%,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7万元,完成预算32.9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6.55万元,比2015年减少10.63万元,下降22.5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96万元,下降2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万元,下降15.2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从2016年7月1日进行了改革,减少了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下降15.26%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28万元,占7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7万元,占25.3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 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28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民政局及所属十个下属事业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4批次,1340人,共计支出9.2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江油市民政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09.16万元,上年度结转10万元,本年支出860.73万元,结转下年度58.43万元。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油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6万元,比2015年增加3.02万元,增长4.5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油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油市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勤执法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2个,涉及财政资金13435.0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江油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江油市精神病医院事业收入990万元,老年大学13.13万元。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单位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主要是用于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培训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政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民政局机关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行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管理(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务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单位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单位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疾病应急救助(项):反映财政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江油市民政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