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旅游管理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商务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商贸和旅游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2.拟订促进转变全市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贯彻执行赴境外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3.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推动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及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4.拟订本市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合作,实施“走出去”、“引进来”重大项目,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5.负责权限内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6.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牵头协调外商投资统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7.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8.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9.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10.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
11.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职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江油市内会展业发展的指导监管工作。
12.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和茧丝绸流通指导监管。
13.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组织实施紧急情况下物资的紧急调度。
14.负责管理全市旅游工作。负责管理旅游行业和旅游市场,调查研究旅游市场的发展状况和趋势;负责旅行社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生产;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推动内贸扩消费、外贸稳增长、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加快我市服务业转型升级,负责管理全市旅游工作,不断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保持市场运行平稳。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88亿元,累计增幅13.1%;预计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幅8.8%;完成外贸进出口5600万美元;实际到位外资6100万美元;完成规上企业入库7家;实现电子商务交易规模160亿;旅游总收入80.08亿元,增长20.12%。
二、部门概况
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是行政单位, 没有下属部门。截至2016年末,商务和旅游局设 5 个内设机构,共有编制36名,实有在职人员33人。其中:行政编制18名,实有18人;工勤编制2名,实有2人;事业编制16名,实有13人;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3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本年收入合计615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2.7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1.94万元,占0.03%。
2016年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本年支出合计614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1万元,占6.99%;项目支出5712.22万元,占93.0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746.2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59万元,增加4087.25万元,增长198.49%。
2015、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对比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9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54.74万元,下降60.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67万元,占54.27%;教育支出2.14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8万元,占9.31%;医疗卫生支出8.89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7.38万元,占2.15%;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占16.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33万元,占16.94%。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8.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4.4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49万元,完成预算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为跨年执行项目,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23.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2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2016年决算数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49.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3.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17.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71万元,完成预算83.6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预算6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98.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江油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89万元,下降19.3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8万元,下降4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1.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江油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要求,严控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3万元,占2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8万元,占71.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检查、服务业发展、扶贫工作对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1.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1070人,共计支出11.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以及对口单位交流学习,洽谈旅游旅游合作项目以及接待外商考察、招商引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3万元,比2015年增加16.28万元,上升3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无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377.2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江油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应。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项目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项目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