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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10/2017-00063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新安镇
发布日期: 2017-09-28 文  号: 关 键 词:决算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正常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继续开展清洁农村大行动和农村饮用水建设、沼气池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发展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转型升级,活力新安的产业更实。农业生产持续丰收。全年实现大小春粮食作物总产量9111吨,蔬菜总产量2147吨,水果8907吨;存栏生猪3.7万头,出栏生猪2.1万头,仔猪外销1.68万头,禽蛋产量286吨,家禽肉产量146.8吨。全镇水产养殖面积4500余亩,水产品总产量680余吨,产值660余万元。产业发展亮点频现。积极发展水果、花卉苗木种植和红虾、泥鳅等特色水产养殖。今年新增红虾养殖基地60亩,全镇总量达到2000余亩,新增香梨产业园200亩。三产融合不断推进。承办江油市第四届乡村旅游节开幕式,组织新安镇第十届梨花节和第三届水果采摘节,打造节会品牌,吸引游客3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500万元,旅游业成为镇域经济发展新引擎。 2、突出脱贫攻坚,幸福新安的生机更足。围绕“三整合、两结合、一融合”和“一到组、五到户”思路,点面结合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整合各类资金1130万元,实施了产业、教育、保障、金融等扶贫项目25个,实施“三建五改”63户185人,完成易地搬迁23户63人,全镇5000余人受益于扶贫项目,全镇52户152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0.7%。在贫困村黄土村按照“千亩梨树千亩虾、水果水产富农家”产业扶贫思路,重点发展香梨、稻虾产业,投入资金120万元,产业面积再扩面300余亩。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创新“一带三转”发展模式,通过强村帮带,黄土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由弱而强,预计2016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年内黄土村实现脱贫摘帽。 3、突出农业公园提升,魅力新安实力更强。做好服务,调整新安农业公园管委会、新安农业公园党总支成员,成立江油市新园有限责任公司;多次组织园区业主外出考察现代农业及乡村旅游发展;新建电子商务站点5个,实现园区线上农产品销售378万元。做强产业,大力引进种养殖企业4家,引导正禾农业、鹰栖山庄等业主二次投资700余万元新建宴会大厅、乡村酒店等项目扩大规模;注册 “甜蜜新安”水果品牌;正式启动国家级农业公园、四川省精品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四川省乡村旅游特色乡镇等项目建设。做优环境,紧扣“草花世界”规划布局,投资60万元,新增花坡花带120亩,观赏树木8000株,沿路花带15公里,着力打造“海棠园”“樱花园”“桂花园”“杜鹃园”四园美景;新建生态停车场2个、有机水果展厅2个;新建景观小品14处;完成三美广场和观景台亮化工程。做大影响,积极对接绵阳电视台、江油电视台等媒体,搭建微信公众号,多平台开展农业公园宣传;举办“梨花节”等特色节会,吸引游客3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500万元;顺利通过四川省省级示范农业主题公园验收。 4、突出统筹协调,美丽新安的形象更佳。场镇形象不断提升。成立交管办对乱设摊点、乱停乱放、不安全文明施工等行为进行管理;持续推进新安镇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工程施工进度,争取在12月底完成曹家河及新安中学管网建设投入使用。农村面貌大为改观。整治塘堰17口,新建、整治水渠14公里,硬化村组道路21公里,扩宽道路5.8公里,新修错车道14个;新延伸天然气管网6公里、自来水管网4公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力开展场镇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配置垃圾桶150余个,修建垃圾房12个,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标语10余幅。开展蓝天行动和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5、突出共建共享,甜蜜新安的保障更牢。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安小学、初中教学质量逐年提高,中、高考综合成绩位居全市前列;完成大学生金秋助学惠民帮扶26人,补助资金4.86万元。卫生与健康事业稳步发展,扎实做好育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1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文化与体育事业不断推进,组建文化队13支,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7次,举办群众活动12次。民生保障纵深推进。就业渠道不断拓宽,新增就业85人,新增创业10人,组织开展各项技能技术培训1000余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6688人,无城镇“零就业家庭”。社会救助持续增强,发放民政资金266万元,开展临时救济48人,开展残疾人员“量体裁衣”服务684人。社保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10108人,医疗保险125人,新农合参合人数16538人,征缴保险基金157.6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98.46万元。民生工程有序开展,扎实做好老龄工作,荣获四川省敬老文明号称号;完成窗口申报新增奖扶对象180人、特扶对象5人;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对全镇广播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二、部门概况 政府内部机构设置有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5个机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311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7.25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64万元,占0.02%。 2016年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306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40万元,占20.28%;项目支出2442.34万元,占79.7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17.2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7.96万元,增长7.5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1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8.59万元,下降9.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56万元,占25.22%;教育支出2.49万元,占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90万元,占16.35%;医疗卫生支出10.35万元,占0.82%;城乡社区支出31.72万元,占2.52%;农林水支出671.19万元,占53.31%;住房保障支出19.89万元,占1.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2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34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26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9.14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1.68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6年决算数为20.52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2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0.98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42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1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6.38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44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3.75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16年决算未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跨年执行项目,项目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2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7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2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0.64万元,完成预算7.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减少,相应减少本单位人员费用支出。 31.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1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36.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38.5万元,完成预算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为跨年执行项目,项目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99.40%,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实际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9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5万元,完成预算99.6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76万元,下降39.33%,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实际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45万元,下降76.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公车保有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运维费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2.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减少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5万元,占18.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45万元,占81.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实际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主要用于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3.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2755人,共计支出13.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单位、友邻乡镇考察调研等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8万元,比2015年增加10.70万元,增长13.3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1个,涉及财政资金684.8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人大代表工作站、换届选举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平安创建、扶贫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开展纪检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党建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用于困难残疾人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精简定救人员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9.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用于涪江流域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5.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36.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7.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用于护林员的支出。 39.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贫困村扶贫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4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