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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26/2017-00035 主题分类:动态\ 发布机构:大堰乡
发布日期: 2017-09-20 文  号: 关 键 词:秸秆禁烧
 
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今秋我镇秸秆产生量大,禁烧时间跨度长,防控难度大,任务重。根据《江油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江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62号)文件精神,为保障空气环境质量,切实做好我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现将进一步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总结今年春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秸秆禁烧工作将纳入政府年终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细化镇、村、组“三级”禁烧网络,层层分解任务,签订责任书,形成村组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

二、进一步力推综合利用

各村要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引导,村干部要带头实施秸秆还田、秸秆沤肥等工作方法处理秸秆,农服中心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优先扶持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饲料等综合利用项目。继续建设和完善秸秆收储体系,鼓励多点收储、就近加工,推广“合作服务”、“村企结合”、“劳务外包”及“整村推进”等新型收储模式,下大力气解决秸秆收、贮、运的“最初一公里”难题。积极鼓励农民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加强督查巡查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15日至10月31日,禁烧期间,绵阳市环保局将继续开展卫星遥感、路面巡查督查等监管模式,定期通报巡查结果和火点信息。从即日起各村要组织开展全天候秸秆禁烧宣传巡查工作,尤其是要加大绵广高速沿线、江油大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发现焚烧行为要迅速处理并上报结果。同时,政府值班人员要坚持每天开展秸秆禁烧宣传督查工作,特别要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督查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并做好巡查日志的填写。

四、严格考核奖惩

为落实各村主体责任,针对秸秆禁烧工作,镇政府将逗硬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制:

1.对于被镇巡逻组发现的焚烧现象,每发现一处除由该村负责收取当事人200元-500元罚款以外还将扣发该村村书记、副书记、主任绩效工资200元,同时扣减年度绩效考核经费500元。

2.对于被江油巡逻组发现的焚烧现象,每发现一处除由该村负责收取当事人200元-500元罚款以外还将扣发该村村书记、副书记、主任绩效工资300元,同时扣减年度绩效考核经费1000元。

3.被绵阳巡逻组发现的焚烧现象,每发现一处除由该村负责收取当事人200元-500元罚款以外还将扣发该村村书记、副书记、主任绩效工资500元,同时扣减年度绩效考核经费1500元,并按《绵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4.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田块有灰迹的,则视为焚烧现象发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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