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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20/2017-00018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雁门镇
发布日期: 2017-07-26 文  号:雁府发[2017]58号 关 键 词:安全生产大检查
 
关于印发《江油市雁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安委明电〔201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安委〔2017〕7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绵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安委〔2017〕17号)和江油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油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2017〕2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有效、有力、有序开展好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镇政府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江油市雁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江油市雁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

  江油市雁门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印发

  江油市雁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一些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绵阳市、江油市政府安委会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 2017 年 7 月至 10 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省、绵阳市、江油市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要求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民政办、经发办、安全办、司法所、城建办、环保办、交管办、畜牧站、林业站、财政所、农服中心、综治办、场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检查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检查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此次检查工作涵盖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下简“各单位”)。

  (一)企业层面安全检查基本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实施标准化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履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和隐患公告主体责任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含汛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健全完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组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全办、镇经发办、镇交管办

  (二)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主要内容

  1.建设施工:建设施工(房屋建设、建设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建设工程等)项目安全管理,重点检查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架桥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开挖与防护、隧道施工通风等设施设备和重点施工环节安全隐患,落实防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坠落、火灾、触电、倒塌、坍塌、窒息、淹溺等措施情况;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脚手架架子工等应持证人员的持证上岗位情况;检查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安全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安排同部署;检查施工项目是否存在赶进度、赶工期、违反施工工序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镇安全办、镇城建办

  2.交通运输: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超速、超员、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驾驶资质与所驾车型不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公路临水临崖、长下坡、陡坡、急弯、交通要道穿过场镇人员密集区等危险路段落实波形防护栏、防撞墙、缓冲坡道、交通信号灯、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标识标牌等安全措施情况;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违法犯罪行为情况;开展校车整顿和农村客货运输“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工作情况。

  责任部门:镇交管办、市交警七中队、镇派出所

  3.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重点检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措施落实情况;油库、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落实有效监控和安全管控措施情况;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开展整治烟花爆竹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店与店之间不足50米连片经营、与易爆易燃场所和医院、学校等安全距离不足等严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全办、镇派出所、雁门镇食药工质所

  4.城镇燃气与油气输送管线:重点检查城镇燃气、加油站、油气输送管线产权单位建立健全管线日常巡查、检查、监测、检测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开展管线沿线占压、地质沉降区、山体易滑坡区、穿越河床、架空穿越、易受洪水冲刷区等危险区段安全隐患排查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建立管线布局图纸、带压特种设备台账、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和日常巡查检查记录、定期检测检验等基础档案情况;管道抢险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省、绵阳市、江油市确定的管线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整改销号情况。

  责任部门:镇经发办、镇安全办、镇派出所

  5.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商店、宾馆、学校、医院、敬老院、网吧、歌厅、客运站、集贸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完好情况、消防控制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应急照明设施配备设置是否合理且完好,应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责任部门: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安全办、镇城管办

  6.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烘缸(筒)、 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产权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特 种设备使用登记备案手续,是否按规定对相关设备落实定期检测 检验要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期校验、检修和更换;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并持证上岗;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 设备风险及应对管控措施等。

  责任部门:雁门镇食药工质所

  四、工作进度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自查、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公布,同时报送到镇安办。

  (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各行政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于8月份开始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对表检查;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核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镇安委会在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两批(次)。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8月下旬至10月上旬)

  镇政府安委会于8月下旬开始组织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各职能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开展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省委、省政府和绵阳市委、市政府及江油市委、市政府根据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立即行动,力求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部署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兑现举报人的奖励;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责任主体,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大检查督查工作。镇政府纪委、安委会主任将根据工作进度安排,采取全面督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暗访暗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着力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检查文书记录。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要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和安全执法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并依法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四)巩固大检查工作成果。各单位要分析研究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工作措施;及时总结提炼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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