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发〔2017〕75号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各村民委员会、城镇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提升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全镇饮用水源安全,根据《江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江环发〔2017〕8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天尊寺水库是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的保护范围进行管理。二、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及《江油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管理。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天尊寺水库产权范围、引洪渠内由新安水务站负责管理、各村所涉及的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由各村负责管理和保护。四、高度重视、认真加强领导成立新安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河长制办公室内。由镇分管领导牵头,从水务、林业、国土、村建、畜牧、环保、派出所、工商、医院、水厂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处置突发事件和整治突出问题。新店村、天岭村、大岩村、石桥村、南山村成立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组,制定保护方案,完善相应保护制度。五、动态管控,快查快处,形成保护常态化机制.(1)落实1-2名巡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保护工作进行巡查。(2)若有违反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现象和行为,将快速查处和处置。(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饮用水源地保护协调会。镇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水务、工商、环保、国土、村建、派出所、卫生院、新安中学、新安自来水厂负责人及新店村、大岩村、石桥村、南山村、天岭村“两委”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通报保护情况、研究布置保护工作。六、工作要求1、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新店村、天岭村、大岩村、石桥村、南山村五个对涉及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住户、人口、住房、养殖、种植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污染源和排污口,填报调查表(附件2)。2、分类梳理环保问题、因类施策做好保护工作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限期拆除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户养殖圈舍等养殖设施。(2)督促禁养区内专业养殖户限期完成整改,匹配粪污处置设施,实施种养循环。(3)督促禁养区内散养户必须实行圈养等规范养殖,粪污及时处理后还田,不准直排。(4)引导鼓励保护区范围内农民科学种田,做好绿色防控,减少农药、化肥等用量,提倡生物防治,做好农药等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5)定点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及时清理、转运和处置生活垃圾。(6)农户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沼气池等进行处理后及时还田。(7)及时清除保护区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等,清理、疏通引洪渠。3、广泛宣传,深入动员。(1)及时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各村要及时召开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群众会议,广泛宣传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2)发放宣传资料。镇政府将向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住户和单位发放公开信和明白卡,向社会公告保护区禁止事项。(3)新安畜牧站要对向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养殖户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进行规范养殖。新店村、天岭村、大岩村、石桥村、南山村于2017年8月21日前将各自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组、方案及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地排查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万国平处。附件:1、新安镇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新安镇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地排查表。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印发附件1:新安镇天尊寺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曾 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何芙蓉 镇党委副书记 笪 理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成 员:唐 河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世勇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 洁 副镇长 梁 涛 新安水务站长 杨云安 经济发展农业服务环保安全办主任 韩 斌 新安畜牧站长 赖小明 新安食药工质所所长 李 伟 新安派出所长 程 林 新安国土资源所长 吴 妍 新安林业站长 刘邦成 新安镇卫生院长 杨 平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蒲春亭 新安中学校长 杨兴明 新安自来水厂长 李仕斌 新店村党总支书记、黑滩村党总支书记 王帮勇 新店村委会主任 王旭太 大岩村党支部书记 刘 恒 大岩村委会主任 杜安华 石桥村党支部书记 赵永贵 石桥村委会主任 袁永彬 南山村党支部书记 强 伟 南山村委会主任 唐 友 天岭村党总支书记; 罗发宪 天岭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笪理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国平、陈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