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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21/2017-00028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九岭镇
发布日期: 2017-08-17 文  号:九委发[2017]69号 关 键 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江油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江油市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综治委[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九岭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油市九岭镇委员会

  江油市九岭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油市九岭镇党政办 2017年8月17日印

  九岭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最大退席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着力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防治工作,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严格管控,创建平安金凤九岭,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措施

  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防治工作,前提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重点是严格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履行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一)加强筛查监测,实现应知尽知。和村(社区)要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对辖区内(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一次梳篦式、地毯式地集中筛查,摸清基础信息。

  (二)成立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由村(社区)干部、民警、民政、残联等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医生以及志愿者参加,帮助患者及家庭解决治疗、日常管理、康复指导、生活等方面问题,形成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

  (三) 建立定期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 1-2 次联席会议,通报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调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 建立排查评估制度。各村(社区)、各部门在平时工作中新发现的精神病人信息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协助卫生等部门按程序开展诊断确认和危险性评估工作,卫生部门要将危险性评估确定为三级以上的精神病人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安机关。

  (五) 建立防治管理制度。督促协助监护人或近亲属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监护治疗。对高风险精神疾病患者,要动员监护人送院治疗,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治疗措施; 对中等风险精神疾病患者,要与监护人建立联系,保障服药,加强访视,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对低风险精神疾病患者,要掌握动态,加强社区康复。完善“三个网络”。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工作网络。突出“三个重点”,切实解决贫困患者服药治疗问题,加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控,重点推荐患者救治救助、社区管理和大众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六) 建立保障制度。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和基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贫困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予以保障或解决。落实监护,切实履行监护人主体监护责任。一是要全面落实精神障碍患者“一对一”监护的管理制度。各村(社区)要根据患者特定情况确定好监护人,家庭成员中有履行监护能力的在家庭成员中确定,家庭成员中没有符合条件履行监护能力的邻近的近亲属中选定监护人,亲属中没有符合条件的监护人由所在组(组)长担任监护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对监护人进行有针对性地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确保其正确履行管理监护职责。二是三级以上重症患者实行双重监护。对于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等级评三级及以上的),要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卫计委、中残联《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中综办〔2016〕1号)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其监护人。由政府与其签订监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实行有偿监护。落实动态管理,切实做到该类人群监护不漏一村,不漏一人,应管尽管,应补尽补。

  (七) 建立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对精神病人管理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将其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做到管理防治工作日常化,确保及时发现辖区内的可疑精神病人。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漏管失控,发生严重肇事肇祸行为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规定予以问责。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九岭镇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向元对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曹暨武 镇卫生院院长

  冯钦皓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任朝蓉 镇纪委副书记

  蒋悉智 镇工会主席

  李 培 镇民政办主任

  胡 瑾 镇卫计办主任

  张红玲 镇妇联主席

  胡 盼 镇团委书记

  郭 倩 镇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向元对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成立九岭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督导考核小组。督导考核小组由镇综治办主任向元对任组长,镇卫生院院长曹暨武为副组长,综治、派出所、民政、残联、卫生院精神科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督导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卫生院负责人曹暨武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目标考核及效果评估等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治工作。

  综治维稳办: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 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严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理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

  民政办:收集、梳理、汇总本系统掌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负责“三无”(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监护人、近亲属或户籍地在县外的重性精神病人予以救助并护送回原籍; 协助公安、卫生、残联等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确认、风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工作;会同卫生、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开展精神残疾者生活、职业技能康复工作。

  残联:协助政府开展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推动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和康复设施建设; 协助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诊断确认、风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工作; 依法维护精神残疾者权益,协助民政等部门做好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

  司法所:负责落实精神障碍患者司法鉴定工作,并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团委: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精神卫生状况调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心理健康提供有效服务,帮助青少年养成健康的生活品质,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妇联:开展面向妇女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供相关的咨询和维权服务。

  工会:针对不同类别职工、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缓解职工因工作、竞争、失业、家庭生活等带来的压力,切实维护患有精神疾病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和落实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控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人员服务管理防治工作的领导。

  (二) 切实履责,加强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 件发生。

  (三) 讲究方法,严格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要充分体现人文关爱,做到人性化服务,不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切实保护好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的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争取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共同做好重性精神病管理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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