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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442604/2017-00054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卫生局
发布日期: 2017-08-24 文  号: 关 键 词:关于加强规范生活美容行业监督管理的建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周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生活美容行业监督管理的建议》(第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全市共有生活美容院200余家,部分生活美容机构存在涉嫌医疗美容的服务项目的宣传。针对这部分生活美容机构,市卫计局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规范执业行为,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不得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

  二、目前我市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共有8家,分别是江油市人民医院、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江油市第四人民医院、江油市骨科医院、江油口腔医院、江油茗汇医疗美容诊所、余强白天鹅医疗美容诊所、李平春医疗美容诊所。通过日常检查,这8家医疗美容单位均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发现违规超范围开展美容服务项目,未发现未取得资质的人员开展医疗美容执业活动行为,医疗机构的手术器械及耗材药品均来自合法的供应渠道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索证,医疗机构的消毒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今年,市卫计局开展了2期生活美容行业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并且新增加了医疗美容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场所中生活美容行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

  四、加大对生活美容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2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生活美容场所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执业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医疗美容服务项目。

  五、下一步打算

  1.加大医疗美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医疗美容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提高生活美容行业负责人的自律性,教导消费者分辨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

  2.继续做好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机构规范执业。

  3.进一步加大生活美容场所违规开展医疗美容处罚力度。在生活美容场所日常监督时,着重检查该场所是否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对于生活美容场所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坚决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绝不手软,以保证市民能享受到安全、有效、高质的医疗美容服务。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联系人:唐燕,联系电话:0816-322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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