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晓宏委员:
你好!你提出的《完善本市失能、失智老人长期康复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老年慢性病患者生命质量》(第106号)收悉,市卫计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卫生计生部门职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卫生计生部门主要承担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和老年人医疗服务的行业指导与管理。
(一)“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二)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机制。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鼓励医疗机构转型或增设老年护理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积极探索推进医养结合
(一)制定政策,助推医养结合
1、制定《江油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江府发〔2016〕102号),为推进医养结合奠定政策基础。
2、制定《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障进一步促进康养服务的实施方案》(江卫发〔2016〕149号),为推进医养结合指明具体方向。
(二)医养结合走在绵阳前列
1、探索医养结合运行模式。2005年市老年病医院探索医养结合,主要收治失能、失智、慢性病及临终期老人。2015年市民政局核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成功转型,建立起“卫计主管,民政扶持”管理运行机制。目前,全市医养结合机构3所,其中公办2所,民营1所,床位360张(市老年病医院230张、铁路医院30张和让水医院100张)。
2、探索建立“医养联合体”。2017年,江油市老年病医院与全市23所农村敬老院以及福利院、光荣院、武都桃花岛养老中心、大堰青龙湖养老中心共30所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了“医养联合体”,开启了一条全新的医养结合之路。
三、进一步规范政策执行
(一)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组建县域医疗联合体,形成全市境内双向转诊网络全覆盖,覆盖率达100%。着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着力构建“农村30分钟、城区15分钟医疗和保健服务圈”。鼓励患者就近就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新型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内就诊率已达到90%以上。
(二)强化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优先挂号窗口,优先为老年病人特别是失能失智患者提供长期康复医疗服务。卫计局将积极配合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进一步严格执行双向转诊政策,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规范执行医保补偿政策,切实解决老年慢性病患者有所医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1、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设置规划和养老服务的行业指导与管理等。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2、行政审批部门: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并缩短审批时限。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3、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督促落实《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障进一步促进康养服务的实施方案》(江卫发〔2016〕149号),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规范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
4、人社部门: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落实好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卫计局将积极配合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医养结合推进力度,切实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问题。
再次感谢你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理解支持。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益太;联系电话:3221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