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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442604/2017-00050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卫生局
发布日期: 2017-07-23 文  号: 关 键 词:关于整合统一我市建卡贫困户及低保人群医疗救助政策的建议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冯亚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统一我市建卡贫困户及低保人群医疗救助政策的建议》(第79号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健康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中共江油市委办公室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油市交通建设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江委办〔2017〕63号)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依据相关政策,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

  所以被认定为贫困户的低保人群,可享受医疗扶贫相关政策,未被认定为贫困人口的低保人群,仍享受民政医疗救助相关政策。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无职责界定是否属贫困人口或低保人群。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增秀;联系电话:322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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