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成茂代表:
您提出的《扶贫医疗救助政策延续》(编号:16)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健康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中共江油市委办公室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油市交通建设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江委办〔2017〕63号)文件精神,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行“脱贫不脱政策”。具体内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依据相关政策,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增秀;联系电话:3224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