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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14/2017-00075 主题分类:动态\ 发布机构:马角镇
发布日期: 2017-08-21 文  号: 关 键 词:特困人员
 
马角镇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
  
  马角镇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

  
  为做好新形势下我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马角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努力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切实维护好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今年5月起,马角镇各村在全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中,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年龄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或者一级的肢体残疾的特困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并予以认定。在原有的25人特困户的基础上,经过摸排调查确认,新增散居五保户16人,其中7人为孤老人员,9人为孤残人员。
  截止目前,全镇共认定41人,其中12人为集中供养对象,实现了全镇“应供尽供,应养尽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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