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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26/2017-00031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大堰乡
发布日期: 2017-08-04 文  号: 关 键 词:稻鸭共育
 
大堰镇“四举措”发展稻鸭共育促农脱贫增收
  一是签订服务合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市农投公司与村、社和农户签订“包技术销售”服务合同,明确各方责、权、利。

二是落实政府补助。为了推进绿色防控工作正常开展,扶持农户、合作社做好稻鸭共育工作,在实施稻鸭共育的区域给予杀虫灯、鸭围等物质补助,今年共补助杀虫灯22盏,鸭围45000米。

三是统一收购产品。市农投公司以稻谷保底产量1000斤/亩的标准回收全部产品,对符合质量标准的水稻鲜谷(水分不高于30%、杂质不高于1%)按1.4元/斤进行收购,对符合质量标准的稻田鸭(稻鸭共生80天以上、空腹重量3斤以上4.5斤以下)按45元/只进行收购。

四是配强管理队伍。由镇、村和“幸福明天种养殖”合作社聘请责任心强、有专业技术、善经营懂管理的工作人员组建了稻菜粮经复合产业“职业经理人”,负责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田间肥水管理、档案的记载等日常工作。

目前,大堰镇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发展稻鸭共育1000亩,帮助广大贫困户亩均增收11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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