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油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9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分工任务全面完成,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照《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持续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力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收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责任股室:党政办)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等渠道发布信息,充分发挥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更好地运用新的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责任股室:党政办)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行政权力、财政审计、重点项目、精准扶贫、安全生产、建议提案办理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行江油市林业局权力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林业局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牵头股室:监察室和法规股)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应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责任股室:计财股)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业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涉及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股室:项目办、林政资源股、绿化造林股、天保办)
(四)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加强精准扶贫、安全生产、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将扶贫政策、扶贫项目、脱贫完成情况、安全生产信息及提案办理情况在规定渠道进行公开。(责任股室:项目办、安办、党政办)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各股室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在经费、设备、人员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把信息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加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四、工作要求一是各股室要加强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分工及工作要求,协调工作开展。二是各责任股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将职责范围内的应公开信息进行整理上报。三是各股室要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加强公开信息审核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四是党政办要在年底按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