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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31/2017-00057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新兴乡
发布日期: 2017-07-18 文  号:新府发[2017]53号 关 键 词:汛期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
 
关于确保汛期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防汛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杜绝发生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强汛期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汛期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把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细化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逐级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开展自查,排除隐患

  各村要督促辖区内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立即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应急设施进行全面的自查。及时发现、维修、更换问题设施,完善环境管理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各村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三、减少贮存,降低风险

  各村要督促辖区内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尽量减少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贮存量,降低环境风险。对需暂存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将其置于符合要求的储贮存场所,禁止露天存放,并安排专人管理。同时,保证液体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防护围堤完好无损,雨水收集池和径流疏导系统畅通无阻,防止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混入雨水中向环境排放。

  四、强化值班,完善预案

  各村要督促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制定科学的汛期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控制措施,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并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加强汛期汛期值班巡查,组建抢险救援队伍,确保联络畅通,进行防汛演练。汛期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江油市新兴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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