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
现将《石元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石元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江油市石元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油市石元乡人民政府2017年7月17日印发
石元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油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江府办发﹝2016﹞5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15﹞178号)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绵府办函﹝2015﹞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我乡人民政府为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主体,整合我乡辖区内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在网格内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一个覆盖全乡的环境监管网格,能更加有效的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改善环境质量,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构建完备的环境监管体系,高效的环境应急防范体系,全面污染源综合信息支撑体系,做到监管网格边界清晰、监管个人主题明确、监管目标任务具体。同时,加强责任网格间的连动,实现对我乡环境监管区域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确保我乡区域环境安全,促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五定”。对我乡辖区内所有污染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题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建立责任制。我乡对下级网格之间要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奖惩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境监测职责。
(三)完善监管档案。充分利用现在的信息技术,准确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质量,并保持动态更新。组织建设网格化环境监测平台。
四、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三级网格
按县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乡为单位划分为三级(乡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网格长。具体职责:
1.配合二级网格全面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
2.负责整合本级承担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机构力量,建立对应四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巡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及时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负责该网格的市级工作组报告。
(二)四级网格
按三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四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各村村委会,村、社区主任为网格长。具体职责:
建立三级网格与四级网格的联动机制,发挥四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协调、自治监管和及时制止,向三级网格报告违法排污行为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网格构成
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将网格做如下划分:
三级网格:一个,石元乡环境监管网格。
四级网格:九个,石磬社区环境监管网格,石瓶村环境监管网格,青杠林村环境监管网格,旱坪山村环境监管网格,
铁坪村环境监管网格,樟木山村环境监管网格,仙鹤池村环境监管网格,五指山村环境监管网格,楠木园村环境监管网格。
五、网格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网格内环境保护监管“五定”原则,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确保网格边界清新、责任主题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二是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三是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二)明确网格工作重点
一是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秸秆焚烧、禽畜养殖污染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返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二是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上报,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三是强化沟通,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共享。
(三)加强网格绩效考评
一是加强上级监管。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二是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乡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环保办、派出所、安办、财政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及各村委会组成,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落实,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二是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环境监管职责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的合力。三是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保障经费投入,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网格责任主体,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的具体要去和完成时限,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中的职能,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网格的高效运转。二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效能。三是要建立信息公开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管理运行、网格职责和责任人员,以及各个环境监管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强化责任
一是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二是要强化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三是要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积极探索创新
积极支持基层网格吸纳有能力、有热情的居民成为环境监管义务协管员或志愿者,参与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在实施网格化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的新模式。
江油市石元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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