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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26/2017-00027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大堰乡
发布日期: 2017-07-03 文  号: 关 键 词:环保
 
关于印发《大堰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依据《江油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江府办发﹝2017﹞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红线,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必须”)的要求,深刻汲取2015年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我省近三年来3起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管控,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村(社区)、相关企业按照安全管理一体化,生产、经营企业(带储存设施的)管理标准化,使用企业管理规范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安办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各村(社区)、相关企业要按职责分工,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4月开始至2019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4月)。各村(社区)、相关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上报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

(二)整治阶段(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开展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各村(社区)、相关企业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各村(社区)、相关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2019年10月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镇安办。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各村(社区)、相关企业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地方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6﹞26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6﹞50号)及《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江府办发﹝2017﹞33号),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各村(社区)、相关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 绘制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分布地图, 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数据库内应包含所有介质、所在位置、重大危险源级别、单位名称等。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3.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各村(社区)、相关企业要加强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特别是有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的地方,要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管控措施。

4.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各村(社区)、相关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

5.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依法细化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加强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

6.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按照上级部署,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配合上级做好扬州市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7.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研究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范围,细化内容,消除监管盲区。

8.强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四)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9.统筹规划编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规范产业布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有关要求,加强城镇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1.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

1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力争典型标杆企业创建一级标准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3.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

14.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5.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6.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18.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

19.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负责安全、环保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提请有关单位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20.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

2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方面的投入,大力支持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演练和装备、器材、物质配备。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方法。

六、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相关企业要按照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本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风险分布区域,主要风险单位名单,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涉及典型危险化学品品种及数量,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征。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镇安办;并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1名及联系方式报送镇安办。

21.及时报送情况。各村(社区)、相关企业要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按季度向大堰镇人民政府安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邮箱2704639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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