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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30/2017-00008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新春乡 |
发布日期:
2017-06-05 |
文 号: |
关 键 词:报告,条例,制度,措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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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油市新春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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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有序的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一)乡级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经发办、社计办、派出所、卫生院、国土资源所为成员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组,领导和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并成立10人以上的应急抢险队,由国土资源所邹银乾同志负责指挥组日常工作和监测、信息、转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二)村级组织机构
有地质灾害隐患的行政村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并根据地质灾害险情落实1—2名监测人员;要组建以基层民兵为主体,人数不少于10人的应急抢险分队。
二、职责分工
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组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组职责
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组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落实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监测负责人以及受威胁群众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点;根据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语,确定预警信号;切实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将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及时传达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二)村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职责
村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预警、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
三、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负责人及成员,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信息准确可靠,部署周密果断,行动迅速及时。对因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值班不在岗、措施不得力等失职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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