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暨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机关各办(中心)、场镇相关单位:
2017年6月24日6时左右,我省茂县叠溪镇新磨村突发山体高位垮塌,造成河道堵塞2公里,62余户100余人被掩埋,灾害损失极为严重。当前,正值汛期,是防汛暨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时期,形势极为严峻。按照《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防汛暨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绵委办[2017]61号)、《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江府办[2017]72号)和《江油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的紧急通知》(江地灾指办[2017]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镇防汛暨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排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地质灾害防治隐患排查工作的认识
我镇地处高丘地形,地势略为西北高,东南低,是地质灾害发生区。目前即将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有2-3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有洪涝和地质灾害,加之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今年的防灾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实现地质灾害零死亡目标,各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场镇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镇已成立了防汛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迅速成立防汛暨地质灾害排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镇党委书记饶中友同志在全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紧急动员会上的要求,确保我镇在地质灾害零死亡的目标,各村要落实责任到人头,进村入户全面排查,为下一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
(一)排查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7月7日,共9天时间,7日下午17:00前完成排查,上报排查表。
(二)排查范围及对象:全镇辖区范围内,所有可能存在防汛和地质灾害隐患的人员居住地和活动场所。
(1)地质灾害点排查范围,对全镇所有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的房屋、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是否有地质灾害隐患,如滑坡、崩塌、地面沉降、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平坝区(坡度小于10度),排查是否有裂缝、地陷等隐患。斜坡区(斜坡表面为土体,坡度10-60度)、排查斜坡表面是否有裂缝,滑坡,树木、电线杆是否歪倒等隐患。陡崖区(灰岩、沙岩、页岩等,坡度大于60-90度)排查50米内农户居住房屋有无块石滚落隐患,是否有无垮塌、岩体裂缝等隐患。排查后填附表1上报;
(2)各村对“5.12”地震以来已消号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回头看”,新安共6处,其中:1、黑滩村三组1号滑坡点;2、黑滩村三组2号滑坡点;3、黑滩村鹰嘴岩滑坡点;4、许家桥村8组排房沟滑坡点;5、古道村4组尹家院子滑坡点;6黄土村2组白仕金房后滑坡点,主要对工程治理是否达标,是否还存在隐患排查后,填附表1上报;
(3)防洪度汛排查范围,对全镇所有水库、塘堰、河流隐患排查、排查后填附表2上报。防汛隐患排查表交经发办陈林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表报社服中心杨平处。
(三)责任落实:采取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层层确认,签字认可后上报,地质灾害点隐患排查表,一处一表填写,如果没有地质灾害点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填写“无”上报;防汛隐患排查水库以村为单位填报,塘堰、河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填报;均上报原件,村留复印件存档。
(四)隐患核查:对各村上报的隐患点镇进行汇总,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迅速开展核查。7月20日全面完成。
三、迅速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
(一)对已纳入监测范围的隐患点,要检查“两卡一表”发放到位情况、监测预警落实情况,避险转移安置场所,物质准备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再检查、再完善、查漏补缺,确保落实到位。
(二)经核查确认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由镇政府、国土所、村委会迅速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两卡一表”填制发放到位,明确预警信号、疏散转移路线、避险安置场所。
(三)对险情较轻可以及时处置的隐患点,镇、村在15日内迅速处置,国土所给予技术指导,需通过工程治理的隐患点,镇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及时申报入库。
(四)各村,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对象有搬迁意愿的农户,及时上报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并统计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四、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防汛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参与到所在村的隐患排查中,与村(社区)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一起进行排查,做到全覆盖,不漏一户,不漏一处。
(二)排查要全面实地察看,禁止弄虚作假,走形势。因履职不到位,排查不力,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村从6月30日起,每天下午16:00前将当天排查表的进度(附表3)经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新安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杨平处。
(四)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按时上报,不得拖延慢报。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