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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67443539/2017-00025 主题分类:动态\ 发布机构:信访办
发布日期: 2017-06-16 文  号: 关 键 词:教育学习
 
群工局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6月16日,为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群工局局长胡国强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0月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了集中专题辅导,重点解读了要追责的6种失职行为。一是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问题产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是未按规定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或不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三是违反群众纪律,对应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是对发生的集体访或者信访负面舆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的;五是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六是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失职失责情形。为进一步纠正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压实了信访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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