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局党组决定将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如下:
刘朝明(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熊建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股、稽查局工作;联系第五税务所、第九税务所工作。
李小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税政股、办公室工作;联系第四税务所、第七税务所工作。
马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分管监察室工作;联系第六税务所、第十税务所、第十二税务所工作。
吴 勇(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策法规股、机关党办和工青妇工作;联系第八税务所、第十一税务所工作。
李 毅(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分管收入核算与财务股、服务征管股、第二税务所工作;联系第一税务所、第三税务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