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基础分类/其他/应急管理
索 引 号:00000011/2017-00020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龙凤镇
发布日期: 2016-11-10 文  号:龙府发[2016]178号 关 键 词: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龙凤镇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会,龙泰社区,镇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龙凤镇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油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 日

  江油市龙凤镇党政办 2016年11月10日印发

  龙凤镇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实施方案

  为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办〔2016〕26号)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6〕50号),及《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发〔2016〕91号),结合龙凤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源头治理挺在安全风险管控前面,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安全隐患整治前面,把安全隐患整治挺在事故应急救援前面。坚持源头治理,严格规划、规模、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行业比重下降,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严把安全市场准入关;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方式,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坚持过程管控,通过构建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执法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范于未然;坚持科学救援,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主要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矿小厂和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2016年底前,建立非煤矿山、危化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和商贸等工贸企业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2018年底前,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责任单位: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深入总结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辖区、本行业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镇以及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责任单位: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3.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责任单位: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4.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验闭环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围绕各个风险点,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规定,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有关服务机构和专家帮助自查自改自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自查自改自验,认真查找整治身边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5.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2016年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业,必须与省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2018 年底前,所有企业与省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镇安监办、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建立完善镇级营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一车三方”动态监管平台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全镇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并与省安全生产预警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在事故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等方面的支撑能力。(责任单位:镇安监办、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按照国家已发布的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镇投资促进办、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3.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加大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优先安排专项资金对安全生产科技攻关项目进行引导性支持。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国家、地方和企业等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研发中心,激励社会资本进入安全生产服务领域,培育形成现代化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引导中小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完善权责清单,制定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3.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探索设立安全生产审判庭、检察室,建立查办和审判安全生产案件沟通协调制度。

  4.强化群防群控。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积极探索在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工作。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制度,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步纳入地方经济和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并加强规划之间的统筹与衔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开展城乡规划和建筑、管线工程设计,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在人口密集区周边设置高风险项目。

  2.严格规模准入。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和产业政策的小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依靠科技进步,严格控制地下矿山入井作业人员数量。

  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4.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化解钢铁、水泥等过剩产能工作要求,顺势而为,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交通运输等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研究细化安全生产方面的配套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五)着力加强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

  1.加快建设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工程。开展采空区稳定性论证和评估工作,查清我镇范围内地下矿山采空区的状况,重点排查治理采矿权范围内影响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的地表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采空区,提出综合治理办法,健全和完善采空区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已存在的采空区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地下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新采空区的出现,有效遏制由采空区引发的地质灾害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加快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及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工程。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公路安全风险隐患基础台账, 按照风险隐患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责任,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科学有序完善公路安全设施,2017 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和公路穿城路段的安全整治。加大危化品运输管理力度,加强人防机防联控,把住车况、证照、充装、停放及 gps 定位等环节,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3.加快建设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全面清理整顿现有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聚集区,开展风险评价,严把进入园区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要求,制定计划、完善方案并确定时间进度,逐步推进化工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加快重点敏感区域内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的进度,持续推动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环境治理和节能降耗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园区安全监管一体化建设探索试点。

  4.加快建设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工程。重点围绕我镇工贸行业内存在金属粉尘、农产品粉尘和纤维类粉尘等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从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安全责任、教育培训、设备设施、使用管理、人员组织、现场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全面排查治理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5.加快建设应急救援保障工程。建立与江油市互联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健全以镇公安消防队和企业规模以上应急救援队伍为应急救援主力军,与镇各单位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协同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作为首批救援力量第一时间投入应急救援的全镇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体系,形成“政府领导、区域协同、中心为主、企业为先”的全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快速、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故。

  6.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和探索建立促进工程实施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市场筹资为辅,政府奖励支持的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支持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努力构建保护生命的“安全网”。

  (六)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2.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责任单位:承担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要建立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的资金投入。探索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对引进的大型、新型救援设备,运用市场化方式把“养”和“用”有机结合起来,使“人、技、装”高度融合,确保在救援时发挥作用。(责任单位:承担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七)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以国家安监总局、中宣部等 8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为指导,建设一条镇安全文化主题街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重点宣传基层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全面开展安全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农机、平安交通等安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了解、关心、支持相关工作措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工作思路,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

  全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分别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工作节点,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民积极参与。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 2017年12月)。

  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细化具体的推进计划和路线图,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改进提升阶段(2018年1月- 2018年12 月)。

  巩固深化前期的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改进不足、补齐短板,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各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行业实际,针对《实施方案》提出的7项工作任务,分别制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旅游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2016年-2018年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抓紧组织推进,务必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抓好精准实施。要结合实际,抓住关键时段、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实施。

  (三)加强督导,推动工作落实。镇安监办、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推动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镇党政办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比重,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镇级有关部门于今年11月10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镇安监办(安委办)。联系人:张利强、曾祥,电话:3431390,邮箱:qq@919622055.com。
 附件: